關於「牧師」這件事?——挑戰你的教會觀系列之3
不得不說,「牧師」對於信仰的影響實在過大了!
太多太多的信徒都把「信仰」與「牧師」劃上等號。
在你我權威的背景之下,牧師往往被投射為「上帝在人間的代理人」,這個觀念當然也是天主教對教皇的看法,也導致馬丁路德無意點燃了宗教改革。
只是,馬丁路德若地下有知,肯定納悶:「我不是推翻了教皇制度嗎?怎麼反而催生了無數個迷你教皇?」
不過,這事也不能全怪牧師,各位想想,有人走上這條路是因為嚮往名利雙收嗎?為數極少啊!多數願意全職的人都是預判自己要走窮苦一生的路,只是神學院畢業之後,才發現「江湖路,回頭甚難」,頗有身不由己的感受,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實在遠過天地之間。
各位如果真的相信「愛牧者」三個字,就千萬不要「愛慕牧者」,唯有讓牧者走下神壇,牧師全家才能解脫(尤其無辜的師母)
「傳統教會」對牧者的定位就是「大家長」或是「屬靈領袖」,這確實源自於農業時代的社會架構,也就是「只要有團體,就要有領袖」的概念。
這個概念太被認同了,幾乎無人質疑。
所以多數基督徒想到教會幾乎就直接想到牧者,牧者也很有責任感地把「聘請自己的教會」是為「我的教會」。
在這樣的認知下,就產生了「投票制度」,讓會友決定牧者的去留,當然也不免產生「投票前運作,投票後分裂」的合理結果。
更不用說多數教會都是「聘請牧師來決定教會的路線,績效不好就請他離職...」
這種傳統對教會跟牧者彼此都是極大的傷害,所以有很多教會找不到牧師,牧師也不敢進教會,這完全是「體制害人」的下場。
翻開聖經,教會真的不是這樣運作的。
首先,牧師領薪水這件事就很詭異,照理說,教會給牧者的是「奉獻」,支持牧者在各地帶領信徒做工,結果卻變成了「牧師領薪水在這間教會做工」,多數牧者一年只能外出講道幾次,因為他領了錢就有「義務」在此服務,誰管他有沒有負擔去遠方宣教?這已經離聖經甚遠,也間接造成牧者為了生活逐漸僵化的現象。
(不過,這年頭已經不一樣了,現在流行的是「教會的奉獻都是因為我的帶領產生的,所以我要分紅,至少也有權支配教會的奉獻」)
此外,牧者的角色是祈禱傳道,跟基督徒一起傳福音,而不是大家很忙,「雇一個全職的人領錢傳福音」。
說穿了,牧者就是「弟兄中的一位」而非比較高階的基督徒。
有人領受在職場傳福音,有人帶職傳福音,有人全職傳福音,這只是「上帝的帶領不同」不是一種階級,讓一個先從小組長開始慢慢爬呀爬,最後就辭掉工作當牧師,爬上教會金字塔頂端握有話語權後每週至少上台一次。
牧師真正的權柄只在於「真理的辨識」,因為他受過好的訓練,可以分辨哪些路線不合乎聖經(不過,現在好像變成牧師帶頭走成功神學這類違反聖經的路線,豈不怪哉?)
教會當然可以有牧師,但是要讓牧師扮演正確的角色——祈禱傳道。
想當一個純粹的基督徒,不想捲入一個複雜的小社會,就從「正確看待牧師」開始,不要讓牧師影響自己的信仰品質才好。